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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刘宜良命案终结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5-05-3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刘宜良命案终结 【中央社台北五月二十七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审理刘宜良命案终结,定六月三日上午十时宣判。 至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刘宜良命案终结


【中央社台北五月二十七日电】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审理刘宜良命案终结,定六月三日上午十时宣判。
至于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刘宜良遗孀崔蓉芝诉请赔偿丧葬费新台币二百万元部分,因证据不足,另行处理。这是指原告崔蓉芝未提费用证据给庭上。
高院由审判长黄金瑞、受命推事刘敬一、陪席推事简朝振组成的合议庭,上午九时在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法庭开庭继续审理刘案。
庭上先进行调查事实与证据,传唤五名因“一清专案”被捕的竹联帮分子作证,了解本案被告陈启礼、吴敦与竹联帮的关系及他们在帮中地位。
上午十一时,庭上再度询问陈启礼、吴敦有关杀害刘宜良经过,至十二时十分休庭。下午一时四十分续审。审判长一再详细提示两被告过去自白、侦讯笔录及证人证词等,询问陈、吴意见。
下午三时进行言词辩论之前,审判长让民事诉讼代理人李胜雄律师陈述意见。他提出若干陈、吴两人是否受情报局长汪希苓之命去杀害刘宜良的疑问,请庭上参酌。
两名被告辩护律师竺香镜、叶潜昭、周灿雄,都在辩论中强调陈启礼应有公务员依所属上级命令的行为不罚的适用;陈、吴仅意图教训刘宜良,无杀害刘宜良之动机;过去参加过竹联帮,但后来已脱离等
辩论于四时三十分终结,被告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六月三日宣判。
陈启礼、吴敦两人在地院都被判处无期徒刑,视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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