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摇摆舞音乐?
三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初,在美国突然出现了一种新型音乐,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它就不胫而走,风靡一时,这一新型音乐便是当今众所周知的摇摆乐。
摇摆乐又叫摇滚乐、滚石乐、乐与怒等,是当今西方世界极其盛行的流行音乐。由于它有丰富的音响和强烈的节奏,故在青年中间十分受欢迎。尤其是在英、法、日、美等国,听摇摆舞音乐、唱摇摆乐歌曲和跳摇摆舞已成为当代青年的时尚和显著标志。
摇摆乐由一种称为“布鲁斯”的爵士乐演变而来。在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美国的一些黑人乐师在演奏仅流行于黑人地区的“布鲁斯”时,借鉴并融汇了黑人教堂音乐、西部乡土音乐及民间音乐的演奏技巧和风格,结果便产生了摇摆乐。摇摆乐虽起源于爵士乐,但同爵士乐却有相当大的区别。摇摆乐是一种有非常活跃的两拍节奏的音乐,节奏强烈、音响丰富;而爵士乐则是一种曲调灵活的音乐,旋律多变,具有自然的即兴演奏的风格。此外,摇摆乐在乐器和歌唱方面也与其他传统的流行音乐不同。它创造了一套独特的演奏技巧,并以完全不同和意想不到的方式运用人声达到了新的表现水平,它还以电子乐器取代了往昔的器乐队,并把最早期的各种爵士乐风格的魅力同现代电子乐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有强大吸引力的音乐风格。由于摇摆乐的创作手法糅合了其他各种音乐的因素,因此,摇摆乐的种类相当多,有迷幻摇摆乐、乡土摇摆乐、民歌摇摆乐、拉加摇摆乐和爵士摇摆乐等。
随着摇摆乐的产生,摇摆舞也应运而生。这种舞跳时男女成对,全身扭动、摇摆,其主要特点是,节奏强烈、感情奔放、形式多样、风格自由。由于这是一种狂热的充满激情的舞蹈,很快就赢得了广大黑人及白人青年的喜爱,并迅速风靡整个西方世界。
摇摆乐和摇摆舞最为流行的时代是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末。在这一段时间里,美国涌现出一大批名噪一时的著名乐师、歌星和作曲家。生于美国芝加哥的宾尼·高特文便是其中之一。他创作了许多摇摆舞乐曲,并带领乐队到美国各地去巡回演出,所到之处无不受到热烈欢迎。不久他便闻名国内外,最后赢得了“摇摆乐之王”的称号。比尔·哈雷也是一个对摇摆乐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人物,他灌制过一张名叫《连续不停地摇摆》的唱片,这张唱片的销售量高达一千五百万张以上,迄今为止仍是最畅销的唱片之一,因此在美国有人称他为推广摇摆舞音乐的“先驱”。在此期间,还出现了许多疯魔全世界的摇摆舞乐队,如英国的“甲壳虫”乐队、“滚石”乐队,美国的“布迪霍里”乐队,“厄维勒兄弟”乐队等。无论这些乐队出现在何处,青年们都会把演出场地挤得水泄不通。这些乐队的影响非常大,以致今日人们还可以从许多著名摇摆舞乐队的演奏中发现它们的艺术风格的痕迹。(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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