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允许私人办大学
据台湾报纸报道,最近台湾当局解除了冻结十三年的“不准私人办大学”的禁令,允许私人兴办大学。台湾舆论界说,“这是台湾近些年来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
台湾在五十年代允许团体和个人兴办大学,后来因为这类大学教学质量很低,人们把这类学校称为‘‘大学的招牌、中学的师资、小学的设备”。
台湾当局于一九七二年下令‘“暂缓接受私人筹办大学。”
近十几年来,台湾的工、农、商业和科技等方面都有所发展,各行各业急需各类专业人才。社会各阶层人士强烈呼吁当局解除“不准私人办大学”的禁令。在这种形势下,台湾“教育部长”李焕明才宣布,“今后私人可以兴办大学”。目前台湾准许私人办的大学包括工学院、医学院和技术性学院,“不准把原来的中等专业学校升格”。台湾“教育部”规定,各地新创办的大学或学院,必须有校舍(包括教室、活动场所和图书馆等)十五公顷以上,宿舍一万二千平米以上,教师必须合格,校方应备有教学实验用的各种设备,否则将不予批准。
台湾教育界人士认为,台湾当局允许私人办大学的决定“是明智的,符合社会发展和公众需要”
。
台湾舆论界认为,“在世界技术革命的浪潮中,很多国家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台湾的经济如果要发展,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等专业人才是不可能的。”
目前,台湾有三十多所公立和私立大学,每年的大学毕业生不足二万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况且很多优秀学生都到外国进修或谋求职业,所以很多工矿企业、商业、教育单位闹“人才荒”。
台湾报界人士认为,“政府允许私人办大学,将会促进教育事业和工商业的发展。”
(戴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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