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插曲
【法国《队报》8月6日文章】题:鞋要合脚
国际田径联合会对参赛运动员的运动鞋有个技术要求:如果是在塑胶跑道上比赛,运动鞋底的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跳高和标枪运动员例外,他们的鞋钉可以长到12毫米。但是这些鞋钉的直径都不能超过4毫米。
8月4日,在加拿大埃德蒙顿举行的世界田径锦标赛上,在男子一百米的第一轮比赛之前,有几名技术监察员检查主要运动员的运动鞋时,发现有些鞋不符合要求,鞋钉的直径大于规定的4毫米。被查出的四名选手,只能另外找鞋参加第一轮比赛。
曾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夺得男子一百米冠军的加拿大运动员贝利,不得不把1996年为他立下汗马功劳的那双运动鞋再次套在脚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运动员博尔顿只能向柯蒂斯·约翰逊借鞋参赛。
阿迪达斯公司对此表示不满,理由是运动员在悉尼奥运会上已经穿过这类鞋。于是技术监察员们晚上开会作出决定,宣布星期六被禁穿的运动鞋第二天比赛还是可以穿。在专家委员会作出最后决定之前,相关运动员可以穿这些“不符合要求的鞋”参加半决赛和决赛。
尽管博尔顿在第一轮预赛中跑出了最好的成绩,可他还是发牢骚说:“柯蒂斯的鞋太小了,我的脚在鞋里挤得难受。遇上这事儿真是可笑。”
贝利把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穿过的旧鞋找出来应急。他笑着说:“我只是添加了几个新钉子。成绩还不错,是吧?”他认为国际田径联合会在类似的问题上应该和运动员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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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利(左1)和博尔顿(左2)在世锦赛男子百米预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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