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报文章《中国给外国银行松绑》
【法国《经济论坛报》四月十六日文章】题:中国给外国银行松绑(作者达尼埃尔·热尔韦)
证实中国坚持经济开放的愿望,这是新华社重新发布四月初制订的对外国银行在中国“经济特区”活动规定的本意。但是这次重新发布却成了一条新闻。
这些规定扩大了外国银行在中国一九七九年为外国资本建立的四个经济特区开办的办事处的作用。这些规定既涉及到西方的银行,也涉及到香港和澳门的银行。
至少在目前,有一些规定还只是理论上的。不管怎样,总的来说,这些规定清楚地反映了中国长期对外开放和安抚外国舆论的政治决心,外国舆论曾对中国对中国银行采取的一些措施感到担忧。
一些偏差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中国领导人想明确地说明松绑并不等于放任自流。换一种说法就是,中国当局想让它的西方伙伴明白,偶然出现的一些“小纰漏”不会影响它开放的愿望。
外国银行在这些经济特区有代表处,但是为了全面开展工作,还缺少一种当地的法制规定。新华社发布的这些规定为一项真正的银行法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文件规定,外国银行被允许“放款、票据贴现、经营外资投资,以及进行股票和证券买卖”。这最后一点十分令人感兴趣:尽管它还是理论上的,但是它表明企业被允许发行证券,而外国银行也可以帮助进行买卖……这使中国经济更进一步接近了市场经济通常的运转。
需要提醒的最后一点是,在经济特区开设机构的外国银行将可以把它们的利润从中国汇出……
在中国,除了金融系统的松绑之外,它的现代化的迹象正在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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