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美国的淫秽、色情问题和有关立法(四)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10-3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美国的淫秽、色情问题和有关立法(四) “米勒准则”时期1973和1974年,在与总统保持明显一致的情况下,美国最高法院又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淫秽、色情审判的司法准则。其'...

美国的淫秽、色情问题和有关立法(四)


“米勒准则”时期1973和1974年,在与总统保持明显一致的情况下,美国最高法院又形成了一系列关于淫秽、色情审判的司法准则。其中最重要的是在“米勒对加利福尼亚州”(MillerV.Californig,1973)案的审理中确立的“米勒准则”。
加州的玛威·米勒主动寄送五本小册子到该州新港海滩的一家饭馆,小册子刊登了四本色情书和一部电影片子的广告,其中有男女进行各种性行为的照片和图画。邮件的接收者向警察局报案。米勒被控告违犯了加州的刑事法典,并被州有关当局判刑。那个时候,有些销售商强制或胁迫人们购买他们的黄色书刊,官方有意立法来禁止色情书刊的泛滥。
在米勒案件中,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伯格自1957年以来第一次纠集了另外四名法官形成关于淫秽的多数意见,即“米勒准则”。新准则修正了“罗思—梅莫瑞斯准则”,它规定淫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据当代地方的社会标准,能证明作品从总体上看会引起淫欲的兴趣。
(2)作品对性行为的描写显然特别地违反了当地州有关法律的规定。
(3)作品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制裁色情的有关立法1、严厉检查的“恐怖时期”美国第一个制裁淫秽的法律是1842年制定的海关法。该法禁止进口淫秽图画、印刷品、雕塑等。经过多次修正,该法律越来越多地限制这类物品。
第一个制裁淫秽物品的邮政法是1865年通过的,但因政府无权从邮政中取缔淫秽物品,所以作用不大。发挥了较大实际作用的是1873年通过的卡麦斯塔克法案(ComslockAct,先为纽约州反淫秽的法律)。该法案的规定很简明:所有淫秽书籍、小册子、图片等都不能邮寄;任何人初次违犯处以五千美元罚款和五年监禁,再犯则翻番。卡氏受命为邮政部组织一个特别的机构“惩治堕落委员会”,政府允许他从罚款中提成,作为物质奖励。
象本法案这样的一批法律通过后,美国进入了严禁色情出版物的“恐怖时期”。海关和邮政的检查官对科学、艺术和淫秽不加区分,涉及到性问题的医学杂志也被取消邮寄,许多艺术作品、艺术目录册、宗教作品和其它书籍都被宣布为淫秽。(四)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