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报说中国努力实现法治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四月四日文章】题:中国努力实现法治,而不是党治
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一九八四年年中曾说,中国的制度远没完善,要使人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除了他讲到“人人”是特意指那些有职有权的人外,任何国家一位政府高级官员讲这番话,都是不会特别令人感到有何惊异之处的。
就如他和其他高级官员现在承认的那样,没有法律的政府长期以来是中国的一大灾难。今年,全国开展了一场为时五年的运动,要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普通百姓都受到基本法律知识的教育。
重新制定适宜于文化革命后中国的独立的法律制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新的领导人认为这是必须要做的和迫切要做的。他们清楚看到,只有对确认的犯罪活动给以迅速的、合乎程序的和公正的惩处,社会才能稳定。
除非得到批准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和保护这些企业的制度能受到当局的尊重,并由法院保证其实施,否则新的经济政策就不能加速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为了保证这些政策能持续执行下去,这些政策就必须不受制于某些特定的人物。任何人,特别是党内的任何人,都不允许无视法律。彭真说,这样做,野心家和阴谋家就很难篡夺党和国家的权力。
为了执行这个任务,正在训练一支律师和司法工作者的新的大军。中国的五个法律学院和二十九个法律系每年培养出三千名毕业生
——比估计每年需要的三万四千名新律师少得多。不过,鉴于在整个动乱的年头里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教育,这个数目仍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自一九七九年以来通过的一百多个包罗万象的新法律中,包括中国的第一个专利法和刑事诉讼法,后者写明了适当的拘留、逮捕、调查、审判和上诉的程序。中国的法律问题专家们同外国学者进行了交流,所以他们能制订在中国的法律中还没有涉及的领域中的法律,例如诽谤罪和版权。
这个新的运动将大大增加举办宣讲会,扩大报纸上讲解法律的版面和增加电视上的专题节目,教育群众在受到侵犯时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为什么中国现在必须使法律成为独立于党的政治活动和一些人物之外的一支力量呢?要找到可信的官方解释是很容易的。据彭真说,这个问题可追溯到打游击的红军逐渐在中国农村获胜的那个时候。在整个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的政策具有法律的效力。
在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是起草了一部临时宪法,后来又有了正式的宪法,另外还通过了其它一些法律,但是人民已习惯于以党的权威代替法律。
当然,从那以后取得了进步。不过,无视法律的现象仍很严重。
如果政府确实能贯彻彭真所说的法治思想并使之发扬光大,那么就能够防止再出现文化革命式的专制政治和无政府状态。正如这个国家过去三十五年中的许多运动一样,目前这个运动事关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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