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修改雇员评估制
【美联社底特律7月11日电】福特汽车公司告诉雇员,它将修改一项至少已引起6宗诉讼案的评估制度。这项评估制度被控为年龄歧视。
首席执行官雅克·纳赛尔在一份致员工的备忘录中写道:“反对意见主要围绕一项有人认为灵活、有人视之为歧视的制度。”起诉福特公司的雇员说,公司以不公平的方式实行这项制度,解雇年龄较老的白人男性雇员,聘用女性和少数民族雇员。
公司采用年度“成绩管理法”考核18000多名经理和主管。这些人员约占福特公司员工总数的5%。公司分A、B、C三等为雇员打分。评为C等的雇员拿不到奖金,得不到提升;连续两次评为C等可能意味着被解雇。最初,至少10%的雇员被评为C等,后来降到5%。
纳赛尔说,评分制将被三种称号取代:圆满成功者、成功者和“需要改进者”。他还说,公司将不再对末等表现者作百分比规定。被评为“需要改进者”也不一定得不到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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