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朝日新闻》连载文章:在莫斯科街头(七)
离婚缘由
一九六○年,当时苏联每百对配偶当中,离婚的有十对。到一九七七年上升到三十二对。在城市中,离婚的比率还要高,莫斯科是一百对当中有四十六对,列宁格勒是四十七对。
我的熟人当中,也有几个是离过婚的人。原因是各种各样的,但主要原因是“性格不一致”。
首先由女方提出离婚,占总数的百分之七十。据社会学家的分析认为:“妇女在家庭中也要求男女权利平等。提出离婚要求的人,大抵是由于忍受不了那种传统的在分担家务方面的不平等。”
的确,苏联妇女进入社会的状况是日本无法与之相比的。在从事初级和中级教育事业的工作者之中,大多数是女性。医生当中也多数是妇女。据统计,在接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教育的专门人材当中,女性约占百分之六十。
另一方面,妇女的劳动时间每天要长达十二小时。这是一家杂志的调查得出的数字。就是说,除了在工作岗位上劳动八小时之外,妇女回家后,还要从事四个小时的家务劳动。这家杂志的调查说,有百分之四十的家庭,妻子要负担家务劳动的百分之九十。只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家庭对家务的分担是夫妻各半。
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与在家庭中对家务的分提是不相称的。这样。妇女常常不满。当妇女具备了经济上的条件,这种不满达到不能再忍受的程度时,于是就出现了与丈夫分道扬镳的结局。
实际上,莫斯科的男人为家务事去买东西,是相当勤快的。在男人的漂亮的手提包里装的是利用午休时间有幸买到的香肠和干酪,这是常见的现象。有些人得意地认为自己是“协助终日辛劳的妻子做家务的丈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如此。(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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