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痴呆老人的护理保险
在人口老龄化急剧上升的情况下,日本近年来推行了一种新的保险业务,即“痴呆老人护理保险”。一九八四年下半年经日本大藏省批准,目前日本全国约有五、六万痴呆老人,为减轻这种家庭的经济和护理上的负担,保险章程规定:1、保险公司付给经诊断确属痴呆的老人,从六十岁起每月可领取十五万日元的护理金,定期限十年。2、保险合同规定以十八岁以上的成人为对象,从四十岁开始每月交纳五千日元左右的保险费。3、参加保险的老人,经检查无痴呆病者,从六十五岁——一百岁每五年可领取健康奖金二十万日元,若去世可领取丧葬费五百万日元(但六十岁以内的死亡者只能领取一百万日元)。日本大藏省和厚生省都认为这项保险是符合时代要求的,这种以痴呆老人为对象的人寿保险在西方社会尚无先例,在世界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增长的今天,开展这种新型的保险业务很引人注目。
(冀元译自日本《月刊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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