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说中国以经济为中心健全法制
【《日本经济新闻》三月六日报道】题:中国以经济为中心健全法制(记者:尾崎)
中国健全法制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目前,破产法、全额外资法等以经济关系法为中心的许多法案正在制定中估计今年上半年会有好几个法案相继颁布。中国健全法制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政府为了配合法制健全工作,计划把今年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年”,在全开展一场遵守法律的群众运动。
今年以来,中国已相继通过了会计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并将从四月一日起执行专利法。不久前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对外经济合同法、国营工业企业法和继承法。此外还在抓紧研究公司法、投资法、破产法和版权法等法律。
在这些法案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继承法。中国一直把所有财产视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财产的继承被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但是,新法案可能将承认从生产手段的机械、原材料到住房、家具等财产的个人所有权和继承权。
制定继承法,在一定限度内承认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和继承权,目的是刺激生产活动的发展。在农村,某种程度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已被认可,而继承法的颁布将使这种倾向扩展到城市。同时,还可藉此呼吁华侨向国内投资,因为一些华侨曾有过财产被没收的经历。
此外,中国还在制定破产法。迄今为止,中国的企业是不允许破产的。但自从果断实经济改革以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激化了,技术水平低、经营不善的企业将被淘汰,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人们还估计,人类将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全额外资法,同意外国企业在华开办投资占百分之百的企业。
中国政府开始努力健全法律体系,为的是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改革,其中也包括改变过去那种经济政策由领导人的一句话来左右的做法,为现代化政策提供法律保证的意图在内,同时要靠法制来制止趁经济自由化而产生的不正之风。
为此,在健全法制的同时,各方面都在与使法律具有实际效力而努力。二月中,北京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律事务所“中国法律公司”,上海等地的法律顾问处也相继开业。贵州省已在十几个企业中开展了遵守经济法律的运动,政府也将从今年起,用五年时间展开一场在国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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