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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体育明星大做商业广告(上)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5-02-15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美体育明星大做商业广告(上) 【台湾《体育世界》周刊一月十一日文章】题,运动明星拍广告 最令大众瞩目的洛杉矶奥运会的商业化,令举世羡慕又嫉妒,说穿了都'...

美体育明星大做商业广告(上)


【台湾《体育世界》周刊一月十一日文章】题,运动明星拍广告
最令大众瞩目的洛杉矶奥运会的商业化,令举世羡慕又嫉妒,说穿了都是源自美国商场的种种行销手法而已。商业介入运动,如不走火入魔,基本而言是两蒙其利的,因此美国商人莫不巧思精算的将其产品与运动挂钩,特别是与大名鼎鼎的运动员签约制作广告,有助产品销售,而运动员也藉以广辟财源。
美国一年的广告金额约在二百八十亿美金左右,流入三大电视网的金额约八十亿美金左右,直接被运动节目吸收的金额在二十亿美金以上,因此运动节目的电视转播权利金也节节上升,洛杉矶奥运的转播权利金是二亿二千五百万美元,八八年汉城奥运的价码已叫到七亿五千万美元。想当年在一九六四年东京奥运会时,电视转播权利金只叫价五十万美金,美国电视网嫌贵而作罢,曾几何时,电视权利金已如脱缰之马,猛窜不已,原因简单,电视网及厂商投资都有明显的报酬回收,如是而已。
商业广告的目的是广泛告知所择定的消费大众,有关的商品或服务的优点特色,激起大众的欣赏和注意,诱导大众购买采用。厂商们做广告,产品项目并不局限于运动有关的产品,而几乎包含了各行各业,但总括而言,烟酒类、汽车类、照相器材、录放影机、电脑、运动饮料及食品、运动健身器材及装备是大宗,但美国现役运动员绝不做烟酒类的广告,而以汽车、运动器材及服装为主。
美国厂商签请运动明星做广告竞争的相当激烈,有一项约法是共同遵守的,就是同一位运动明星绝不会也绝不可能替两家同一类型的产品做广告,而在运动明星争夺战中以运动器材,特别是球鞋的商战最为激烈。
根据美国“运动产品商业”杂志在一九八四年一月份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运动鞋一年的销售金额在二十亿美元以上,运动服饰的营业额也有二十五亿美元,在美国竞争激烈的运动鞋厂牌是耐吉、康弗斯、艾迪达斯、彪马、小马、布鲁克丝、袋鼠、新平衡等,他们无所不在的争夺球鞋市场,耐吉牌采用地毯式的签约方式,康弗斯抓牢大牌球星,艾迪达斯及彪马则钉牢田径选手。
球鞋争夺战遍及全美,从职业运动员到大学篮球教练、训练员都牵扯在内,职业运动员除了薪资不算外,光穿球鞋就至少一年可得到五千美元以上,大牌球星从球鞋收益一年几十万美元,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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