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肢体治疗骨癌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十二月九日电】由于使用强效抗癌药和放射疗法,医生在治疗骨癌时保全了几年前本来要被截掉的肢体。
全国卫生研究所的一个委员会审查了这方面的无数篇研究报告,并断定对大部分患者都可以采取这种保全肢体的疗法而不会影响他们幸存的可能性。
医生切掉病骨,‘然后用一块金属假骨或患者其他部位的骨头加以修补。如果只切掉一小块不承受重量的骨头,那就往往不需要修补。
通常是先采用手术,然后再利用抗癌药,有时利用放射来杀死剩下的恶性细胞。
在化学疗法问世之前,医生们常常截去长癌的肢体,因为手术面小通常会引起癌症复发。
这样的骨癌比较罕见,美国每年诊断出大约一千九百个新病例。与此有关的“软组织”癌属于这个肉瘤类,它在肌肉、脂肪、纤维性组织、神经或其他组织里发病,每年出现四千八百个新病例。
骨原性肉瘤是最常见的骨癌,主要患者是青少年。
这种肿瘤通常在下肢或上肢的骨头上发病,肿瘤细胞往往向肺部扩散。
由于这种癌细胞向肺部扩散,过去患者死亡很快,但是全国癌症研究所说,由于有了较好的诊断方法和较好的治疗方法,“现在患者活的时间长了,也可能被治愈”。
保全肢体的疗法还处在试验阶段,因此,全国卫生研究所召集一批癌症专家审查研究结果,并向医疗界提出治疗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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