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局报告说:有些国家不能保证男女劳动平等
【法新社日内瓦一月二十四日电】题:国际劳工局说法律不能保证男女劳动平等
国际劳工局一月底在日内瓦将发表一个调查报告。这个报告说,即使大部分工业公司目前均有保护女工在劳工世界不受歧视的立法,男女在职业上仍然受到不同的对待。
国际劳工局的报告说,孩子们在较小的时候就被安排去干历来由妇女和男人干的活计,这种“社会现实”对年轻妇女的职业培训“选择”继续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国际劳工局的报告接着说,因此,她们在职业市场上经常处于不利地位,尤其因为许多国家的教育体制在技术和科学的门类上还未向妇女提供跟男人一样的可能性。
报告指出,在奥地利,百分之八十的女徒工,在国家二百二十五种职业培训中,仅仅十种有她们的份。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九八二年,百分之四十点五的青年妇女职业培训是集中在五种职业上。
报告继续说,这种情况促使男女“工资差别长期存在下去”,即使‘‘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大部分国家得到承认也罢。
国际劳工局接着说,“妇女活儿”的概念也存在于实行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
例如,在苏联,二百九十个大的职业团体几乎都有妇女的代表,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百分之八十二都是妇女(一九八一年)。
在匈牙利,一九八二年,百分之七十九的小学教员和售货员,百分之八十四的理发员,百分之八十五的图书管理员,百分之百的幼儿园女教师,百分之百的打字员,均为妇女。
国际劳工局的这项研究报告还指出,在向来只有男人才能去工作的某些职业部门,今天已经有了一些“重大突破”。在法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女铅管工现在越来越多了。在美国,房产经纪人和安全保险检查员中,妇女的人数甚至超过了男人的人数。
报告接着说,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妇女的工作条件还“更差”。报告说,她们的文化知识往往“更加可怜”,许多妇女往往都是文盲。
在非洲,农村妇女每天劳动十二至十六个小时,因为她们除了干农活(她们至少要完成农活的三分之二的工时)之外,还要干家务。
当她们在农业上得不到报酬的时候,她们中的一些人就离开农村,到城里去找工作。在城市,她们在面向出口的工业部门干非技术性的粗活,所得薪金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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