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商-----新的销售方法
“居家购物”是一家驻香港的美国公司,推销其在美国制造的产品的新方法。由于这家公司的传销手法独特,所售的家庭日用品也不错,因此,不少白领人士和家庭主妇,乐意作货品传销商。这家公司所推行的传销法特点是:用户不能在市面购得他们的货品,而是由传销商在购货中心订购;公司方面亦不作产品广告宣传,而是靠人传人的直接传销。
这种传销法,与金字塔推销法不同。金字塔推销法要求推销员先买一批货品转卖他人,介绍朋友作推销员立刻获得酬金。而作为一个传销商,只须交一百元作开业费,一年内想退出即原银奉还,不必定额购货。若介绍朋友参加,须视新员的生意额来获取介绍酬金。传销商一方面可得销售利润,另外,每月还有月结酬金。
该公司于一九七四年成立,初期发展较慢,至一九七九年渐为香港居民接受,雇员和传销商数目日增。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共有分店四间,销售货品包括化妆品、首饰、炊具、家庭卫生用品及营养食品等。
(摘自香港《经济导报》第五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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