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美丽岛》事件
编者按:今年是台湾高雄《美丽岛》事件五周年,本报特刊登文章对该事件作简要介绍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台湾《美丽岛》杂志社在高雄举行三万人集会游行。台湾当局为此派出大批军警,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入内。
十八时许,《美丽岛》杂志高雄服务处前,已有五、六百人聚集,该杂志社的宣传车不停地广播:集会照常举行。
十八时五分,《美丽岛》杂志发行人黄信介抵达高雄车站。据说,一位姓常的司令与黄信介会晤,希望大会地点限于《美丽岛》杂志高雄服务处门前,“但不得会后持火把、木棍或易燃化学物品游行,以免滋扰事件发生”。
十八时五十分,《美丽岛》的宣传车出动,沿中山路开往大港埔园环,看热闹的民众尾随在后,越聚越多,最后达三千人左右。十九时,大会开始,并呼“打倒特务统治”、“反对国民党专政”等口号。稍后,黄信介与台北市律师公会理事、辅仁大学副教授姚嘉文登上宣传车致词演讲。
二十时十分,姚嘉文和施明德走进中山路派出所,要求四周的治安部队撤离,俾大会能顺利进行。南区警备司令部张副司令认为黄信介未遵守诺言,双方谈判破裂。二十时四十五分,游行开始,约四十至五十人持火把,另有数十人持木棍铁棒,由三辆宣传车开道。宪兵奉令强行阻止,游行队伍以火把反击宪兵。二十二时二十分,宪兵开始镇压游行者,施放催泪弹,人群逐渐被驱散,但仍有数十人继续掷石头、火把和酒瓶。
次日凌晨二时三十分,双方撤离,恢复平静。
三天后台湾当局下令逮捕出席高雄集会的人士,共捕一百五十二人。施明德被判处无期徒刑,黄信介被判刑十四年,《美丽岛》杂志总编辑张俊宏、姚嘉文、《美丽岛》杂志社发行管理人林义雄、《美丽岛》杂志社高雄服务处副主任陈菊以及吕秀莲、林弘宣均被判刑十二年。(刘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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