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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自民党拟定修宪草案 美怂恿日行使集体自卫权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1-05-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自民党拟定修宪草案 美怂恿日行使集体自卫权 【共同社东京4月29日电】题: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拟定修改宪法草案 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拓日前拟定了修改宪法'...

日自民党拟定修宪草案 美怂恿日行使集体自卫权


【共同社东京4月29日电】题: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拟定修改宪法草案
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拓日前拟定了修改宪法草案,明文规定日本“拥有陆、海、空军”和“国民有保卫国家的义务”,而且把现行宪法规定属于内阁的行政权改为“属于首相”,力求加强首相的权力。
山崎在就任干事长之前一直在准备修改宪法草案。自民党干事长提出包括宪法第九条在内的修改宪法草案,可谓极其罕见。小泉纯一郎首相也主张以首相公开选举制度为主修改宪法,这有可能加速有关修改宪法的讨论。
草案删除了宪法第九条中不允许拥有陆、海、空军事力量和交战权的条文,明文规定拥有“陆、海、空军及其他组织”和允许自卫队的存在,政府允许行使在宪法解释中禁止的集体自卫权。与此同时,草案规定“国民有对国家安全作贡献的义务”和保卫国家的义务。关于这一点,山崎解释说:“不应该实行战前那样的征兵制度。”
草案还列举了实行首相公开选举制度的益处和弊病。山崎指出:“如果实行首相公开选举制度,就有必要在宪法中加入规定天皇为元首的条文。”
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拓拟定的修改宪法草案要点如下:
前言 日本国民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积极地对国际社会作贡献。日本国民争取建立尊重基本人权的社会。自立的国民之间的权利,有时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调整。日本国民发誓实现“道义国家”。
国民与天皇 日本国的主权在于国民。天皇是日本国和日本国民统一的象征。
国旗、国歌 国旗和国歌由法律来规定。
安全保障 除了行使自卫权这一情况之外,永久放弃发动国家权力的战争、动用武力进行威吓、行使武力。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与独立、维护国家的安全,为了实现世界和平提供合作,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最高指挥权之下,拥有陆、海、空军及其他组织。
【日本《产经新闻》4月30日报道】题:美官员称日本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将妨碍日美安全合作(记者古森义久发自华盛顿)
美国政府一位参与制定布什政府对亚洲政策的高级官员28日声称,日本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将妨碍日美进一步加强安全合作。这位官员还说,布什政府非常欢迎小泉纯一郎首相表示将为实现行使集体自卫权而努力的姿态。
这位美国政府高级官员在28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到了日本的集体自卫权问题。他说,日本是继续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还是通过修改宪法解释或修改宪法来解除禁令,这是最终要由日本政府自己判断和决定的问题。但是,他又明确指出,日本虽然拥有集体自卫权但却不能行使,这种状态将妨碍日美今后在同盟关系下开展“更加紧密”和“更加理想”的安全合作。
他还说:“美国所希望的日美同盟在今后发生战事等情况下的安全合作,不可能在日本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状态下实现。”他的这番话表明,布什政府事实上希望日本解除对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禁令。在自民党总裁选举到就任后的这段时间,小泉首相发表了要求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言论。对此,这位官员发表评论说:“美国政府对这一动向表示欢迎。小泉首相的言论使我们对日美同盟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增加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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