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共中央提出改进财经制度新措施
【本报讯】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十月二十六日通过一项决议,提出了改进财经制度的新措施,主要是对企业职工分红基金作了五项新规定。
一、企业如果因不信守合同、不按期偿还贷款和造成资金积压而承担经济罚款,其中的一半应从职工分红基金和企业总利润中扣除。它改变了过去企业被罚款而不影响职工分红基金的状况,使企业职工都更加关心按规定完成计划和合同,按期偿还贷款和消除资金积压。
二、如果企业想方设法超额完成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材料消耗,由此而获得的超计划利润,第一年可拿出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第二年可拿出其中的百分之二十五用于增加职工的分红基金。
三、企业在出口生产中因实际创汇率高于原计划指标而获得的超额外汇,第一年可用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第二年可用其中的百分之二十五折合成国币,作为增加职工分红基金。这项规定将有助于鼓励企业增加出口生产,高度利用原材料、燃料和能源,多创汇。
四、企业采用科研成果而获得超计划利润,第一年可用其中的百分之六十,第二年可用其中的百分之三十增加职工分红基金。采取这项措施是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人员研制新工艺,制造出技术性能更高的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鼓励企业中的有关人员把科研成果应用于生产。
五、企业因采用群众技术革新成果而增加的利润,第一年可把其中的百分之五十、第二年可把其中的百分之二十五用于增加分红。这将有利于推动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和革新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还对一系列产品规定了最高盈利限额。这一规定为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创造了条件。
为了鼓励经济单位更好地完成计划任务,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决定从今年十一月一日起降低各类贷款的利率。向工业、交通、科研、服务行业、供销、外贸单位提供的日常贷款,利率从百分之八降低到百分之五,向农机站提供的贷款,利率从百分之六降低到百分之二,向国营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合作社提供的贷款利率从百分之五降低到百分之二。对某些农副产品贷款的利率从百分之八降低到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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