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抱怨中国贸易改革造成市场混乱
【香港《远东经济评论》9月29日一期文章】题:中国的贸易改革给市场造成混乱(记者伊丽莎白·郑)
外商们发现很难对付中国搞活经济的措施。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不一致的条例已经激增,中国外贸部门最近几个月权力进一步下放后又成立了许多新的陌生的贸易机构。例如在广州,获准出口的部门已从外贸改革开始时的10个增加到106个。这些新设的部门渴望进行对外贸易,而外贸过去是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垄断的。对外商们来说,结果是出现了混乱,出现了质量问题和不能按期交货的问题,有时还存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年前,几乎所有的外商都纷纷涌入北京。在北京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处理商业谈判、签订合同、质量管理和交货事宜。现在,外商必须经常到各省去走访,以便继续履行旧的合同、签订新的合同,并对价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香港伊藤公司的总经理科马达说,外贸改革已使许多没有经验的销售商进入国际市场。他说:“他们签订了合同,但是经常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他指出,有时经过多次谈判才签订合同,可是中方不事先通知就把合同撕毁。
科马达估计,因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赔偿率比3年前至少增加50%。但是,即使这种赔偿率增加了,这些也仍然只占撕毁合同的一小部分。这部分地说明,在完善外贸体制改革之前,许多外商为何仍然乐意经过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推荐的一个部门购买产品。但是,由于对外贸易更具有竞争性,外商们必然会发现新的贸易渠道。科马达说,伊藤公司现在从非对外经济贸易部渠道购进的服装和食品占一半左右。
质量管理是一个大问题。科马达说,地方上不熟悉国际标准的食品生产厂家现在想自己销售产品。
立法是另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对于许多为外国委托人出谋划策的法律和会计专家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新的条例不明确。随着政府把权力从中央下放到各省和地方当局,不同地方在执行北京的政策时做法各不相同,有时根本不理睬北京的政策。
正如大多数国家一样,如今地方当局也制定适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这就使商人和投资人更摸不着头脑,因为这些规定没有传播开来。例如,根据试验性的土地改革政策获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城市中没有一个城市有前后连贯的规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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