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信使报》社论《中国的改革》
【智利《信使报》十月十六日社论】题:中国的改革
中国自一九七八年以来,决定在三个方面实行混合经济制度。这三个方面是:对某些基本产品实行集中计划,对大批工业和消费品实行浮动价格的指导性计划,对副食品和手工业产品实行自由制度。此外,正如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原则所明确规定的那样,还采取了定期检查计划的办法。
在北京定期调整计划所取得的成就中,常常提到改变了中国经济过去由于过分发展重工业,轻工业和消费品工业停滞不前而存在的严重失调。中国人认为,十亿人口生活水平的稳定和提高,使他们必须加速消费品生产的发展,使农业和轻工业在这个亚洲大国的经济总产值中占很高的比重。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
在农村,一些集体的土地,现在按照合同,由农民家庭耕种。每个劳动者通过合同了解到劳动和利益的关系,从而实行了按劳取酬的社会主义原则。
不能认为中国背离了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则。政府正赋予越来越多的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提留部分利润,利用从利润中积累的资金扩大生产,进行计划外生产,提留外汇,发放超额工资和奖金。
正如赵紫阳总理所指出的,非常集中的管理结构,使企业连年亏损,靠国家补贴生存。他说这是错误的,是“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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