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向我转让技术面临的问题
【《亚洲华尔街日报》九月十日文章】(作者:专门处理对华贸易事务的律师蒂莫西·盖莱特)
目前,中国人正在设法争取外国的培训和技术知识,以便提高他们的各项工业的能力和效率。据一些政府官员说,仅在本年度,中国就将签订一千项引进外国技术的协议。
对于一家外国公司来说,向中国转让技术时面临的问题比出售设备面临的问题要多。这些问题既有法律方面的,又有政治方面的。例如,向中国的一个工厂转让技术对于今后在中国寻找贸易机会和对于技术保密有什么影响?中国用什么方法向外国公司偿付?技术转让要征些什么税?如果中国人用转让的技术生产不出令人满意的产品,那又会怎么样?
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外国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的全面法律。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最近公布了关于技术转让的条例,其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些是相当令人不安的)可能是中国关于这个问题将要制定的条例的雏形。然而,对于外国公司向中国转让技术所面临的一些最紧迫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在谈判中作出决定
。
谈判一旦开始,首先出现的问题之一,就是用外国技术在中国制造的产品的质量和销路问题由谁负责。中国人要求外国转让者负责到底,保证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的规格,而且如果产品不能达到要求,则要(免费)提供进一步的帮助。深圳的技术转让条例反映了这个宗旨,它规定外国人必须保证中国“引进的技术取得预期的结果”。
外国公司显然希望通过向中国人提供充分的文件和尽可能良好的训练,尽最大努力来使技术转让获得成功。但是,中国人要求外国公司无休无止地承担责任,则是外国公司所不能接受的,因为外国公司并不控制劳动力、当地原料的质量和影响最终产品的其他因素。
要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外国转让者不再承担责任的时限,是许多谈判中最敏感的问题。解决在这个问题上发生的僵持局面的一个办法,就是不搞技术转让而改成合资经营。在合资企业中,外卜国人参与中国工厂的经营管理,因此能够对生产的结果承担更大的责任。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技术转让后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问题。外国公司希望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它们不希望中国把这些产品向外出口,特别是出口到可能与它们自己的产品或其他取得专利的公司的产品发生竞争的那些市场上去。
外国公司还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出让专利协议的期限。外国人当然希望能订期限长的协议。中国人的态度与此相反,他们力争期限要尽可能的短,这是可以理解的。深圳的新条例规定技术转让协议一般不超过五年。目前中国对技术转让规定的一般时限是十年。人们希望深圳特区的这一规定并不预示中国全国都将执行限制得更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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