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就香港问题答读者问(四)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是: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国不受过去英国政府同中国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约束,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恢复行使对整个香港地区的主权。
过去,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在同英方人士和其他外宾谈到香港问题时,都曾一再申明这一立场。
一九六三年三月八日,《人民日报》发表《评美国共产党声明》一文,其中指出:“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一九七二年三月八日,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地化特委会主席的信件中说:“香港、澳门是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地’范畴。”
总之,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神圣责任,这就是我国政府一贯坚持的严正立场。
问: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哪些方面不变?
答:有三个方面保持不变,这就是现行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问:何谓社会制度不变?
答:社会制度指的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也就是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统称。中国大陆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而香港则是资本主义制度。
我国政府已决定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回归祖国后实行何种制度的问题。
按照这个办法,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不和内地一样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整个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都会保持原来的资本主义性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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