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评析中国高法高检两院报告
港报评析中国高法高检两院报告 “向正确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
【香港《明报》3月11日社论】题:恢复法治信心 始能依法治国
在昨日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次提出要在司法部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从源头根治贪污腐败。这是中国为根除司法腐败以至官场腐败而采取的最新重要政策,效果如何尚待观察,但对恢复民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建立真正的法治有其积极的意义,值得肯定。
近年,内地官员的贪污腐败可谓愈反愈严重,涉案官员愈反愈高级。理应肩负反贪防腐重任的司法部门,亦成为重灾区。正因如此,过去五年的两会上,人大代表皆对两院报告极其不满。今年就有人大代表指出:“民众恨官员腐败,但更恨司法腐败。”
换言之,司法腐败不根除,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不恢复,所谓反腐倡廉只能是永远的空话。
如今当局以“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作为根除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追究司法部门负责官员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责任,借此令司法部门重返正轨,可以说是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
说到底,没有司法公正也就没有社会公正。只有司法制度正本清源,真正成为社会正义伸张的公器,社会民众对法制才有信心,才敢于向各级检察院检举、向各级法院状告欺民压榨的贪官污吏,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精神才有可能实现。
其实,中国高层官员的引咎辞职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7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就有先例。不过,当局如今重新抛出引咎辞职这一招,意义却有极大的不同。以前的引咎辞职,是在社会压力下的被动之举,只是个别现象,而这次却是中央采取的主动之举,且希望以此带来全面的官僚体制革新。
大陆司法部门推行引咎辞职制固然意义重大,但仍然是中共以体制内“清理门户”的方式反贪污腐败。对这最新举措我们持肯定立场,但对其成效却以存疑的态度拭目以待。要真正根除司法腐败以至社会其他阶层的种种腐败,一定要允许体制外的监督,才会收事半功倍之效。
【香港《东方日报》3月11日报道】题:两高反腐实行引咎辞职制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昨宣读工作报告。两份报告除了用相当篇幅展示反腐败的成果外,亦谈了不少自身的腐败及如何克服。法院报告称,过去一年,全国高院共追究了34名法院负责官员的领导责任,其中5名省级高级法院院长要作检讨。检察院的报告称亦有5名省级检察长向高检检讨责任,并追究102名地方正副检察长的领导责任。
法院报告还提出,全国法院将推行法院院长引咎辞职制,下属法官贪赃枉法,院长应引咎辞职。如院长不主动辞职,人大可提出罢免。
高检报告表示今年会推动反贪局长异地交流或内部转岗制,并禁止检察官员的配偶家属在辖区内开设律师事务所。高院报告亦表示会禁止法院官员及法官的亲属在本地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及担任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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