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德《欧洲文献》载文说:中国和平共处政策概念同苏有原则区别
【本刊讯】联邦德国《欧洲文献》九月十日一期摘要刊登了赵紫阳总理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刊登了格劳比茨写的一篇介绍文章,摘要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至三十一日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会议。同一九八三年六月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一样,这次会议主要研究了经济政策问题。在开幕的那一天,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他的报告不是局限于阐述已取得的成就,也指出了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象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如此高速增长的国家(一九八三年国民生产总值比前一年增长百分之十)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是显而易见的。
他的报告一半是谈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对外政策的问题。赵强调指出,中国的对外开放“是正确的政治决定”,他主张坚决贯彻这一政策。他要求加强利用外资,加强先进技术的输入,但他强调主张要有选择地使用这些先进技术。
中国领导估计,从北方大连到南方海南岛十四个海港城市的拟议中的开放,将会更多地吸收外国资本。赵总理说,将允许外商独资办企业。总的发展水平较高、开发较好的沿海地区,在中国同外界经济交流过程中起着中间传播作用。它们应当支援和带动内地的经济发展。
赵紫阳总理按照邓小平提出的提高对知识分子评价的政策,坚决主张消除“‘左’的思想的影响”,告诫防止“对知识分子的排斥、压制、打击”。犯这类错误的干部,必须坚决调离领导岗位。
在报告的对外政策部分,这位总理指出,同世界各国关系的基础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是一九五四年同印度和缅甸共同提出的,今年正好是三十年。这表现出中国关于和平共处的概念同苏联式的“科学社会主义”所代表的立场有原则性区别。这种立场把这一概念只运用于同社会制度不相同的国家的关系。赵把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明确地列在和平共处原则的运用范围内,并且论证说,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包括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发生尖锐的对抗或冲突。按照苏联的学说,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存在着特殊性质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基础上(也就是说可能运用所谓的勃列日涅夫主义)得到调节。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