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阶段日中经济关系的特征
日中两国的经济关系,在战后国际关系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一九七二年九月日中邦交实现正常化使一系列的政治障碍消除了,日中经济关系迎来了全新的时代。
现阶段日中经济关系的特征,表现在贸易关系和金融关系的全面展开上。
从贸易关系看:第一,进出口商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第二,最近美国、联邦德国、法国等欧美国家相继登上对华贸易的舞台。第三,贸易方式的多样化。
从金融关系看:第一,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底,日本政府对华贷款累计为三千一百六十七亿日元,其中无偿贷款为一百六十七亿日元,有偿贷款为三千亿日元。第二,日本民间通过进出口银行向中国直接贷款二千九百零六亿日元,出口信用额为七十三亿一千八百万美元,投资额为六千九百八十万美元。
在出口信用和投资合计总额中,投资不到百分之一。
可见,政府未能充分发挥领航作用。
尽管日中贸易关系和两国政府间的金融关系发展较快,但是日本民间企业对华投资却停滞不前。截至一九八三年底,日中合资经营企业仅十四家,总额为二千万美元,而美中合资经营企业为二十二家,总额达六亿七千六百万美元,是日本的三十倍。为什么日本民间对华投资迟迟不见进展呢?
第一,从中国方面看,似乎还存在一些不足:日本民间对中国现行的经济建设的路线、政策、方针、措施等,还有些感到不安;中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的传递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有关合资、独资经营企业方面的法律正在逐渐趋向完善,但是从形成法律体系这个角度看,还存在不足;在充实社会基础设施方面,已经制定了计划,并且正在着手兴建,然而还存在令人不放心的问题,如必要的动力和原料能否保证定量定时供给等等。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中国方面能否允许外国企业长期在华获取利润。
第二,从日本方面看,有一些特殊原因:(1)欧美国家对外资金协作基本上是以民间为主导的,而日本则以政府为主导,然后民间跟上,有一个时间差。(2)日本企业及资本集团的决策方式与欧美国家不同。美国实行领导层决策方式,一般由经理拍板即可决策,而日本则采取严密的合议制,广泛听取上下左右的意见,决策需要较长时间。(3)日本对法律和合同的认识不同于欧美各国,它希望法律和合同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尤其希望有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4)日本深知“飞去来器效应”的厉害,企业只有在掌握了更高级的技术之后,才愿意对外提供原有的技术。(5)日本企业希望合资经营、独资经营的合同期限更长一些,以保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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