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制订开发新能源的长期计划
今年是日本为开发新能源而制定的“阳光计划”第十个年头。在这十年中,日本积极推进代替现有能源的技术开发工作。迄今已进入实用化的有地热发电,每年的发电量为二十万度左右;另外,还有普遍使用太阳温水器和利用太阳系统技术获得的能源,相当于九十万千升石油。然而,这些代替能源仅占能源总供应量的百分之零点三。
根据日本政府的能源长期需求展望,到本世纪末时,新能源和从油页岩、焦油砂中提取的能源,将占能源供应总量的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
为此,日本能源开发机构在最近制定了表明今后新能源开发方向的“长期计划”。它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煤炭液化。对于日本已经进行开发研制的烟煤液化,要综合以往的研制成果,在今后三年内设计出使用日本独特的新能源开发方法的试验工厂。到一九九二年,将投资约一千亿日元,确立实用化所需要的技术,并正式进行经济鉴定。新能源开发方法,是要用较低的压力,以更高的效率提取轻质和中质油中的液化油,其目的在于适应日本石油需求结构,提高液化技术的经济效益。
另外,为了确立适应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褐煤灰分含量少而水分含量大特性的液化技术,预定在一九八五年度,建成日产五十吨规模的褐煤液化实验工厂。目前,日本正在完备开发体制,已决定今秋成立开发烟煤液化技术的新公司。
第二,太阳光发电。太阳电池分为两种。一种是结晶型,现已有能生产五百千瓦的太阳电池的生产线。另一种是非结晶型。目前,日本正对此种电池进行高效率和长寿化的技术开发。
第三,燃料电池。燃料电池的原理不同于现在的发电站,它是让由天然气等物质中提取的氢和空气中的氧直接发电。它的特点是,噪音低、氮氧化物少,可自由选择发电规模和通过同时供热可使发电率达百分之八十左右。
预计一九九一年度时,日本将使一千千瓦的磷酸型实验工厂正式运转;一九九○年度,将对可望使发电率达百分之四十五以上、相当于第二代燃料电池的熔融碳酸盐型电池进行第一阶段鉴定。开发燃料电池,降低成本是一个大课题,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可进入实用阶段。
除以上三点外,日本还在继续加强对地热发电和原子能发电的进一步研究。另外,风力发电和海浪发电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摘自日本《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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