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汽车工业发展方案
【本刊讯】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经济部”八月三十日在“部长”徐立德主持下拟订了台湾汽车工业发展方案的定稿。主要内容是:一、生产汽车及零配件的质量力求符合国际标准,以便开拓国际市场;二、限制零配件和原料的进口,凡能在台湾生产的,一律分类分批在本地制造;三、在一九九二年确立了台湾汽车零配件国际性竞争能力以后,以征收百分之三十关税,开放整车进口;四、汽车工业的生产力争成本低廉,达到经济生产。
方案还规定,在一九八四到九二年的八年期间为发展汽车工业的辅导期,在此期间,轿车和小货车的自制率为百分之七十,三点五吨以上卡车和公共汽车的自制率为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五。同时鼓励外国人投资合建汽车厂或国际著名汽车公司设置以全部外销为主的汽车制造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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