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弹道导弹条约
反弹道导弹条约
《反弹道导弹条约》全称《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是苏联和美国于1972年签署的一项双边条约。
1972年5月26日,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同来访的美国总统尼克松在莫斯科签署了《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条约共16款,其中重要的规定有:反弹道导弹系统是指“用以拦截在飞行轨道上的战略性弹道导弹或其组成部分的系统”,包括反弹道导弹截击导弹、反弹道导弹发射器和反弹道导弹雷达;只允许双方按规定在各自的首都周围和一个洲际弹道导弹地下发射井周围建立有限度的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还规定,“双方保证不研制、试验或部署以海洋、空中、空间为基地的以及陆基机动反弹道导弹系统及其组成部分”;“本条约的期限不应是有限的”,但“各方都有权退出本条约,如果它认定同本条约的主题有关的非常事件已经危及本国的最高利益的话”。条约自1972年10月3日起生效。
1974年7月,尼克松和勃列日涅夫又在莫斯科签定《苏美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条约议定书》。
近年来,拥有世界上最大核武库和最先进常规武库的美国,不断要求俄罗斯同意修改1972年美苏签定的《反弹道导弹条约》,并且不顾条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社会的反对,加速研究、发展和准备部署国家导弹防御系
统,谋求进一步占据地面和空间的绝对战略优势。  (季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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