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柴山哲也说:目前的中国法律渗透着法治主义
【日本《朝日新闻》八月十五日文章】题:目前的中国法律渗透着法治主义(作者:《朝日新闻》记者柴山哲也)
随同关西日中法律交流协会访华团访华,了解到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些法律情况,参观了刑事审判、民事纠纷调解。给人的印象是,中国在粉碎了四人帮后的新宪法下,正在迅速地向法治主义过渡。
在北京,会见了邹瑜司法部长,部长透露出司法部将同日本的汽车公司合建汽车工厂的意图。当我对这个意义还不得其解时,部长又说,如果建一座大汽车工厂,“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两个方面都会产生好的效果”。据说,在劳改所的工厂里,刑满后仍可工作。“这和日本不一样呀!”这是我们获得了第一个印象。劳改所的劳动力,担负着基干产业的任务,更好地证实了举国全力进行经济建设的新中国的一个侧面,使我们吃惊不已。
在直辖市的天津和少数民族居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的人民法院,参观了盗窃案件的审判(审判采用了同日本法庭相似的形式,有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小组和公诉人、辩护人)。傍听了这次审判的日本律师在谈感想时说,“这种盗窃案件,在审理上比日本花得时间长”。
然而,对辩护的方法却有几个疑问,特别是对律师主张的‘‘被告人其青春期是在文革时期的混乱中度过的,判决时,请考虑这一点”留下了印象。
民事纠纷一般是在告到法院之前,由各地方的调停委员会解决。调停委员会制度是于一九八二年开始实行的。
随着这种有关刑事、民事的法律的加强,中国法学界最下气力的是确立各种经济法。
近几年来,制定了六个主要的对外经济法,为使外国企业合法地追求利润,决定了减免所得税等特别优惠的五原则。
法治主义也是在一九八二年制定的新宪法的精神下才得到彻底贯彻的。由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在一直认为政治经济为一体的中国,可以说,现在好不容易走上了政治是政治、经济是经济的自立之路。保障现代化的道路,只能是法治主义。通过这次采访,在我们所看到的地方,真正感到法治主义的精神正在开始渗透。同时也感到,到充分完善还需要相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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