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少年法庭」
据台湾《中国时报》六月二十七日报道,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奥德沙城,人口虽然只有九万,但青少年犯罪率居全国之冠。当地市政府为了让年轻人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于今年一月特地成立了一个专门处理青少年轻微犯罪的“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的成员,除一位专任法官外,律师、检察宫、书记官和陪审团员,全是由十几岁的孩子担任。更有趣的是,这些成员竟是以前曾接受过审判、定罪和服过刑的“罪犯”。
“少年法庭”的处罚,视犯罪动机与事实而有所区别,不过多数判罚义务劳动。如,开车超速,判罚二至六小时的义务劳动;超速累犯或无照驾驶,则罚六至十四个小时的劳动;在百货公司或超级市场偷窃,判六至二十四小时的劳动。服刑人可以自由选择到医院、图书馆和托儿所等地服刑。
‘“少年法庭”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让青少年了解法律,并通过劳动服务,在不伤害自尊心的情况下,有个洗刷自己污点的机会。小孩通过参予审判别人的机会,时时警惕自己,从而知法守法。(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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