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判决美应向伊朗偿还一笔款项
【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德黑兰八月二十日电】海牙国际法院判决,美国政府应向伊朗原子能机构偿还七百九十三万三千九百五十一美元的款项。
伊朗原子能机构司法和国际事务部负责人阿迪卜纳扎里在宣布上述决定时说,这笔款项是国王统治下的伊朗政权在一九七四年六月三十日与美国签订两项关于浓缩铀的合同时预付给美国的。
他指出,美国政府不仅在伊朗国王统治时期未照合同办事,而且也不偿还这笔款项。
他说,在伊斯兰革命胜利以后,伊斯兰共和国把这个案子提到了海牙国际法院。
他还说,伊斯兰共和国拒绝了美国在海牙国际法院提出的不肯偿还这笔款项的一切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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