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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将对外资开放所有经济部门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4-08-06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南将对外资开放所有经济部门 【南通社贝尔格莱德七月二十六日电】南斯拉夫联邦能源和工业部长拉·帕夫洛维奇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南斯拉夫联邦议会'...

南将对外资开放所有经济部门


【南通社贝尔格莱德七月二十六日电】南斯拉夫联邦能源和工业部长拉·帕夫洛维奇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将在十一月讨论一项新的外资法,这项新外资法比现行外资法大大放宽了限制。
帕夫洛维奇说,将对外国投资开放所有经济部门,包括旅游业在内。同时将大大简化审批合同的手续。联邦政府最迟将在两个月内批准合同。
此外,新外资法规定,将取消外国伙伴投资额不能超过百分之四十九的限制,同时也将取消关于限制外国投资者的利润的条款。
部长助理切·科瓦切维奇对记者们说,修改这项法令并不意味着将来可以允许在南斯拉夫进行直接投资或建立股份公司和合股企业,而是取消有关联合投资的限制性条款。
这项新法律规定,不管投资多少,外国伙伴在业务领导委员会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他们有权参与有关经营管理和市场销售的决定。从一九六七年南斯拉夫对外资开放以来已签订了一百八十七个联合投资合同,外国投资总额达两亿美元左右,占最近十七年来南斯拉夫投资总额的百分之零点六,这远没有达到原来的预期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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