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的潮流已不可抵挡
【纽约《中报》4月28日转载《民主平等》周刊文章】题:海峡两岸的私通——从偷偷摸摸到明目张胆的“三通”(作者孙念栅)
1979年1月1日,中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后,中国大陆对台湾的“和平统战”攻势,便不绝如缕地如一股低压气团般慢慢透过各种海外管道跨海南移,在这美丽岛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洒下湿湿的、充满家乡温情的黄梅小雨。这些可以腐蚀当前台湾僵硬的对中共政策的酸雨,淅淅沥沥地落了五六个年头,真可把中华民国政府的最忠诚支持者——以外省人为主的公务员阶层(包括军、公、教)——的心几乎困扰了。
因此,非常有必要介绍一下当前海峡两岸的“三通”近况。港澳同胞兼转信
香港一向是中国大陆的重要转口港,清朝如此,民国如此,中共占据大陆后亦如此。不过,转信成为一个相当蓬勃的业务还是1978年以后的事。恰巧这个时候台湾又开放观光,台湾外省人中江浙人不少,香港的江浙人也不少,有亲戚关系的比比皆是;台湾近在咫尺,政府又没有什么经验,一时之间,大部分出国的台湾人便都跑到香港去,于是,这第一批观光客便都成为以后“通邮”、“探亲”的触媒,因为这第一波观光客,不但有人马上和大陆的亲人透过香港亲戚建立起通信联络网,还有些人跑回中国大陆去探亲了,更在回台后一传十,十传百地把朋友的大陆亲人讯息在台湾社会传散开来,以后即使有关单位马上实行观光签证不能以香港为首站等限制措施,但是,“通”的潮流已经是不可抵挡了。
几年累积下来,大陆同胞寄信来台湾几乎已是公开的秘密,由于数量庞大,令警总派在邮政单位的人根本拆不胜拆,最多只能做到的也只是看谁比较倒霉被抽检到,被没收充公以作情治人员的业绩向上交差而已,而且,入台旅客夹带的信件他们也不可能拦截到,因为海关人员光检查旅客有无匪货就够他们累的了!
这两年来,由于邮件数量快速增长,台湾方面已经有人以通讯社、杂志社或个人名义开设信箱(如“唐×华信箱”、“××通书报社”等),专门承办海峡两岸亲人书信往来的业务;国际特快捷邮件公司,目前也有意在不久的将来增设这类中港台转信业务。福建同胞先通航
王锡爵飞到广州的第二天对香港《大公报》记者说他是“海峡两岸通航第一人”,这句话当然有点自我吹嘘成分,因为,早自1981年开始,原籍福建的大陆船员就有不少随同船只到台湾。1984年国庆前夕,曾有一批大陆船员自基隆登岸,有关单位还将他们款待一番,载送到台北市中正纪念堂、故宫博物院参观,最后照片还上了两大报,可以说是少有的例子。目前经停中正国际机场的航机甚至过境室中,可能或有中共大小人员经停,已是另一个公开的“秘密”了。这又是另一种“通航”。
相对而言,我方船员经停大陆港口(如上海、天津等),中共亦会邀请他们上岸看看的。所以,如果你在基隆或高雄碰到一位船员说他见过紫禁城、上海滩,那是不足为奇的事——台湾船员当然也以福建后裔的人士为多!直接贸易禁不住
“台——港——中”这条贸易路线,自1980年起便一直是台湾新闻界相当刺激、但又常常间歇出现的热门话题。造成这种现象当然一方面是中共的有意鼓励,而另一方面对台湾商人也确实有利可图。
对中共而言,间接贸易是并不满足的。自1984年底开始,中共中央即允许福建沿海地区、县、市对台办公室设立对台贸易公司,所有由台湾进口的货品都全部免税。另一方面,又在香港开出“直接贸易”四条件:一、台商必须与一个中共对台贸易机构接头。
二、台商必须出示四种证明影印本(包括台湾营业事业登记证,有关单位签发的出入口许可证明、国民身份证、为某公司董事或股东之证明)。
三、台商须亲往大陆签接合同。
四、货船直接由台运货停泊大陆的口岸起货。
对此措施,中华民国政府的态度是相当明显的,那就是间接可以,直接不准。不过禁者自禁,交易者自交易,目前台湾渔船不但还继续大稿海上直接的物物交易,甚至还进展至停泊大陆港口汲取淡水、同台吃饭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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