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交通部初拟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草案
台交通部初拟开放大陆人民来台观光草案
【台湾《联合报》1月6日报道】题:大陆人士来台观光 第一年上限
50万人次(记者杨蕙菁)
交通部观光局已初拟完成《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办法》草案,今年6月凡大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先进科技的民营企业人士,将可望成为首批来台观光者,不限定大陆地区特定城市试点开放。交通部表示,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将采“团进团出”方式,旅游期限最多为15天,开放第一年以50万人次为上限。
交通部常务次长蔡堆表示,观光局的规划案仍需取得交通部内部的共识,并与行政院陆委会协调,最后交由行政院决策。
为使第一年实施这项开放政策得以顺利推行,该草案也明订主管机关应筛选台湾地区综合、甲种旅行社办理大陆人士来台观光的接待工作,由承办旅行社检附团员名单,向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入台证。旅行社另应组成自律团体,凡团体成员均应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有大陆旅客逾期滞留,这笔保证金将作为遣返费用。
交通部指出,避免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可能影响国家军事安全,这项草案核定实施前,将协调国防部尽早公布不宜列入观光参访的地区名单,作为业者安排行程时的依据。
政府预计今年6月将开放大陆人士来台观光,根据交通部观光局所做的开放原则优劣评估,不限定大陆地区特定城市人民来台,但采取“身份管制”方式,主要是为降低大陆人士滞留台湾的可能性。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