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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的开放政策受到欢迎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4-06-3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大陆的开放政策受到欢迎 【香港《新报》六月二十日社论】大陆扩大经济特区,并开放沿海十四个城市,积极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科技,这是中国式社会主义四化建'...

大陆的开放政策受到欢迎


【香港《新报》六月二十日社论】大陆扩大经济特区,并开放沿海十四个城市,积极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科技,这是中国式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步骤。许多事实已经表明,这个政策是受人欢迎的,而且在经济效益上显然开了好头,应可相信中共一定要朝着这条新路大步前进。
“路是人走出来的。”中共现时的走法,最明显也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由国家最高领导人分头出国展开访问。邓小平、胡耀邦、李先念、赵紫阳、吴学谦都曾作这样的外访活动。中共领袖出国访问,每次行程都不同,足迹遍及五洲列国,就从表面看来,它的总效果必然有三:第一,可以发展独立的、和平的外交;第二,可在这种和平的外交关系上建立良好的国际关系进而有利于拉生意;第三,就是促使国内四化水到渠成,以事实说服及排除政治上的“左”力。
现在,邓小平的新人新政新作风,无可争辩是正确的,国内外人士都欢迎它,这是事实。实际上,从现代交通的发展速度说来,东西方的日常来往已可以“朝发朝至”,而不是朝发夕至,卫星传真更可以快至“零”,故步自封及左派框框怎能不败。放眼开去,世界真是越缩越小了,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之密切,可谓到了互为影响、互需倚重的程度。因此,我们认为:
第一,中共应在扩大开放的决策之下,不仅要由国家领袖多访各国,多多邀请外客到访,而且要适当派遣各种专业代表团出外考察、访问、开会、推销、采购及联系,积极建立国际性业务关系。
第二,国内的立法工作必须尽力全速进行,尤其是有关商业法、新闻法及民事诉讼法,应当配合开放政策的实际需要,尽快订立公布施行,健全法治。
第三,就是大陆的食宿交通等基本设备及其管理制度,必须改善并认真搞好,务使外来的访问、投资及旅游者,不会感到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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