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改革高校招生条例
【苏联《真理报》五月二十五日报道】今年苏联高校招生条例有很大改革,主要目的是改进教师、生产教学技师和稀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并促使中学生努力学习。
新条例规定,受过中等师范教育且执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和生产教学技师,凡经学校推荐不脱产地上师范大学的,通过招生委员会的个别谈话,可免试入学。
获金质或银质奖章的中学毕业生,以及技校或专科学校的全优毕业生报考高校,只要考该校确定的一门主科,如得五分,其他科目免试,否则各门皆试。
但这些毕业生报考冶金、采矿、石油加工、建筑、交通和农业等行业的稀缺专业时,可免试入学。
中学各科均为四分五分的毕业生,只要考两门科目,考试总分不少于九分即可入学;如报考稀缺专业,两门科目总分不少于八分者,即可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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