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大学毕业生的分配方法
【《中东经济文摘》文章】根据伊拉克革命指挥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大学毕业生在政府各部及私人企业机构中分配的管理规则,一些学科的毕业生的分配现在由计划部负责。这个部将根据需要把他们安排到各个部和国家机构中。工程技术学院和技术大学,会计工作和工程管理系,理科院校,阿拉伯和英语系,技术学院的法律系和技术、会计、商店管理系的毕业生都在此之列。
在缺乏某种专业人材的情况下,计划部应保证分配的平衡。
其它一些学科——如灌溉排水,纺织,石油和矿产,石油生产,司法管理,医院管理——的毕业生将由各部负责分配任用。
不由中央分配,但又要求在国家部门里工作的毕业生,要向计划部提出申请,该部将指导他们选择职业。
由中央分配,但要求在私人企业机构中工作的毕业生,在他们拥有一家工业机构,或一家咨询公司,或一家科学公司,或一家承包公司(或在其中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同时私人企业机构对这些毕业生技能的需要为工会或是行业联合会所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就业于私人企业机构中。此外,毕业生还应拿出为自己教育费用两倍的现金还给国家,当然也可以分期偿还,期限三年。
各部在得到政府同意后,可以推迟任用与阿拉伯人结婚或是家在国外的女毕业生,以及想在国内或国外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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