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办法是制定法规
【《香港虎报》10月6日评论】题:中央集权震撼了贸易公司
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下令对本土和香港的中国大公司严加整肃一举,不仅对那些有不少丑闻的大公司来说犹如一颗炸弹,而且也使香港的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颇感意外。
十三届三中全会宣布,价格和工资改革推迟进行,党和中央政府需要用两年的时间“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
这意味着中国在今后两年里将在政治和经济上加强中央的权力,然后再实行较富有活力的机制。这大概是所有国家在处理通货膨胀引起的经济危机的时候通常采取的程序。
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态度是认真的、坚决的。这项政策一宣布,他们马上就首先采取措施整顿外贸工作。此举并不使人感到意外。自从中央政府在外贸方面下放权力,允许地方政府在外贸问题上有更多的决定权以来,已经出现了一些混乱和争吵。
众所周知,如果要想在中国建立进出口公司,就得“聘请”一些政府高级官员担任公司的“顾问”
——聘请的官员的级别越高越好。这就造成了一些问题。首先,其中的一些公司在税收、关税、资金和限额等方面享有了特权。它们还能得到短缺的产品,从而比竞争对手占优势。
更加糟糕的是,还有些公司得到国家财政支援,却又不向国家提供利润。
看来,治理现状的唯一的和最好的办法是在外贸方面制订一些具体的、明确的法规,让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单位机会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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