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自汉城报道:南朝鲜大法院维持对劫机犯的原判
【法新社汉城五月二十二日电】南朝鲜大法院今天驳回了已被汉城较低级的法院判处四至六年徒刑的六名中国劫机犯的上诉。
大法院的四人陪审团裁决,下述辩护理由是“不成立的”:这五名中国男人、一名中国妇女去年五月把中国国内航线的一架客机劫持到南朝鲜是自卫行动、南朝鲜法院无权审判他们。
陪审团法官金重瑞宣称,根据有关民航机飞行安全的海牙公约,南朝鲜法院有权审判这些劫机犯。
因此,大法院维持了汉城地方法院去年八月十八日作出的对这些人判处四至六年徒刑的原判。
今天大法院裁决后,有关这一案件的法律程序便告结束。
这里的官员们说,大法院的裁决为汉城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理由把这些劫机犯驱逐出南朝鲜,使他们得以去台湾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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