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政府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惊人
【《日本经济新闻》10月17日报道】题:政府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达3.7万亿日元
日本国民生活金融公库等7家政府金融机构所持的不良债权(风险管理债权)额已经公布。2000年3月末合计数额达3.7255万亿日元,国民公库等三家机构不良债权在贷款余额中所占比例超过5%,与城市银行的平均数相比,其资产坏帐数额更大。由于经济复苏缓慢,一方面企业及个人容易拖延还贷而产生不良债权;另一方面,过去民间金融机构不愿贷款,政府只有扩大融资,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也很大。
风险管理债权是融资对象破产发生的债权以及拖延还本付息或利息减免等贷款条件放宽而产生的债权。
国民公库重新公布贷款条件放宽的债权后,贷款余额中风险管理债权所占的比例达到7.64%,而城市银行和含地方银行在内的民间银行的同比分别为4.99%和6.12%。
该公库解释说,这是经济对策的一个环节,目的是适应资金周转不灵的中小企业还贷条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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