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出版物与侵权
【法新社华盛顿9月19日电】一个市场研究团体今天说,音乐和书籍的出版商不应该阻止他们的产品在因特网上的传播,而应当欣然接受这种新技术,否则就有损失上亿美元的危险。
福里斯特研究机构指出,像www.Napster.com这种提供文件交换服务的网站,以及艺人和作者自己销售自己的作品,到2005年将使音乐出版商损失达到31亿美元,书籍出版商损失15亿美元。
福里斯特的一位分析家埃里克·谢勒说:"数码安全措施不能阻止人们盗走因特网上的作品,诉讼同样也不能。那些作品的主人应该着眼于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封锁自己的资产。"
最近创造性版权问题因为Napster网站被起诉而成为一个热点。www.Napster.com是一个专门提供音乐文件交换服务(下载音乐)的网站,而音乐出版商们争论说,这个网站只不过在为盗版提供方便。谢勒指出:"且不论Napster这样做对不对,传统的出版商此时应该着眼于用自己的游戏方式来击败Napster,用他们想用的形式和商业模式,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更吸引人的服务。"这位分析家说,新技术是不可能阻止文件共享的。谢勒还说:"只要一个人就可以突破安全障碍,分享因特网上的内容。诉讼只会使消费者转向地下因特网服务,比如一些提供Gnutella和Freenet(文件共享技术)的网站。研究报告还说,尽管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遭到盗版,艺人和作者仍很有可能脱离出版商,通过因特网获得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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