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评我决定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
【日本《每日新闻》四月八日述评】中国已决定在沿岸十四个城市设立新的经济特区,进一步加强经济对外开放体制。
根据这个设想,就是在老市区之外划一条明确的界限,首先在那个区域内进行社会基础投资,集中地举办合营企业或者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引进并利用国外的资本和先进技术。
为此,将采取与现在的经济特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相似的优惠措施。
对于这十四个城市的经济特区的建设顺序和给予优惠的内容等,人们尚不清楚。但新设的经济特区能否同意打入特区的企业进入国内市场,这一点恐怕是这个设想能否成功的最大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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