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修“法”引进大陆科技人才
【台湾《工商时报》九月十二日报道】经济部官员昨日指出,依现行‘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大陆科技人才是可以有条件的引进台湾,但是由于现行办法所定义的‘科技人才’偏重学术科技,因此经济部已建议增加‘产业科技人才’的引进,以协助国内产业科技的研发,这一修订案近期内可望送行政院核定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引进大陆科技人士的办法所从事的‘专业活动’包括从事研究、技术指导、讲学、参观等,大陆科技人才与申请单位之间并非聘雇的关系,一般企业不得依这个办法‘雇用’大陆科技人才。经济部官员表示,目前企业要聘雇美、欧专业人才需依‘公民营企业聘雇海外专门性技术人才管理办法’向经济部申请,而这个办法目前尚不包括大陆地区。
这位官员进一步指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仍未开放大陆人士来台的工作权、因此企业不可能聘雇大陆科技人才,大陆人士只能以从事‘专业活动’的名义来台湾,依这项办法,大陆科技人才可以在台湾从事二至三年的‘专业活动’,这算是在现行法律架构下的一条可行的‘小路’,除非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否则短期要引进大陆科技人才,只能走这条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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