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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总裁撰文提出制定计算机犯罪对策迫在眉睫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2000-08-1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际刑警组织总裁撰文提出制定计算机犯罪对策迫在眉睫 【日本《读卖新闻》7月26日文章】题:计算机犯罪对策的课题(作者&nbsp&nbsp国际刑警组织(I'...

国际刑警组织总裁撰文提出制定计算机犯罪对策迫在眉睫


【日本《读卖新闻》7月26日文章】题:计算机犯罪对策的课题(作者  国际刑警组织(ICPO)总裁兼元俊德)
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犯罪手法的革命。为了确保信息化社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必须取缔计算机犯罪。但是,计算机犯罪具有全球性、不知道犯罪人是谁的匿名性和可以立即销毁数据证据等特性,使搜查工作变得更加困难了。
对于计算机犯罪,最重要的是研究各自的安全措施,努力防患于未然。不过,既然没有彻底的安全对策,那么,拘捕和处罚的制度也是不可缺少的。美国司法部部长雷诺发出了这样的警告:“以19世纪的手法无法对付21世纪的犯罪。”要谋求建立旨在对付计算机犯罪空间的刑事司法框架。必须推进同因特网服务提供者和电气通信事业者等产业界的合作,必须适应用户的需求。
去年5月主要国家(八国集团)的政府和产业界在巴黎举行了研究计算机犯罪对策的首次国际会议。为了使政府和产业界今后的对话获得成功,因而要提出双方应遵守的原则。
第一,要互相认识多元性的价值。为了解决问题,必须谋求技术进步、竞争力、保护隐私权、国家主权和公共安全等各种价值的平衡。比如,假如没有留下也可以称作是电子指纹的通信记录,那么就难以进行跟踪并提起诉讼。另外,从费用和隐私的观点来看,对产业界来说保存通信记录是个问题。双方互相认识这一点是第一步。
第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如果非法行为在因特网上畅通无阻,那就会妨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在“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这两个目标上双方存在共同点。
第三,有关人士必须认识到,在“自行分散”这一因特网理念的背后存在着管理犯罪空间这一公共基础设施的责任。
第四,不仅应通过刑事司法,而且应通过所有的方法采取预防措施。应通过各种决定,摸索着眼于技术上的可能性的解决办法。
第五,重要的是在计算机犯罪空间收集并共享实际传播的信息,唤起计算机管理人员等人的警觉,培养人才。
最后,是保护个人信息。在计算机犯罪的空间,存在个人信息被第三者非法窃取并被用来做坏事的危险。为了防止上述事件的发生,官民合作是重要的。
各国首脑对计算机犯罪对策也予以严重关注。八国里昂集团(国际组织犯罪对策高级专家会议)目前正在研究制度上的框架,从而跟踪网络上的犯罪。
欧洲40多个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欧洲委员会正在以年内通过计算机犯罪条约为目标而进行讨论,而且草案已经在网上公布。在这次冲绳首脑会议上进一步推进了同产业界的对话,在首脑之间确认了八国合作并共同研究计算机犯罪对策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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