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产业新闻》报道:日本许多公司准备与我经营合资企业
【日本《日经产业新闻》一月十七日报道】题:按照“利益加友好”的原则发展日中合办事业
自从去年九月中国公布《合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以来,我国进入中国的企业开始多起来了。
开发电算机软件的核心集团,同友好贸易公司东京丸一商事合作,将于今年上半年在北京同中国合营软件开发事业,设立“北京核心软件公司”。
一位有关人士指出:“但是,同中国合营事业,进行企业化调查是一件最困难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收到成效的是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去年生产了十四万台彩色电视机和六万台黑白电视机。对普及彩色电视机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有关人士说,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彻头彻尾地坚持了日立公司的一整套做法。”规定了制服,制定了公司歌曲,从两年前开始就发行了公司内部报纸。为了提高职工士气,也采用了提建议的制度,努力广泛地听取意见,譬如听取职工对生产、环境和卫生等方面的意见。日立有关人士说:“工资比一般标准高百分之五十,工人改变工种的比率是最低的。”目前,这家公司正在准备采取“能力工资”制。可以说,它已成为合营企业的样板。
三井矿山公司同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签订了共同投资、联合经营水泥生产项目的合同,期限为二十五年。这种签订长期合同的动向也是在《合营企业法实施细则》颁布之后出现的。
日本兴业银行于去年十一月进行了“关于同中国进行交易的舆论调查”。据调查结果说,我国产业界对中国非常关心。“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同中国进行交易”的公司有三百六十三家(占百分之四十四)。“对同中国搞合营事业表示关心”的公司,包括根据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的态度行事这种“消极关心的公司”在内,占百分之五十七弱。
伊藤忠商事公司同中国进行贸易的历史已长达二十年,这家公司的中国室室长很有信心地说:“适合同中国合营的不是美国企业,而是日本企业。”
松下电器产业公司中国营业所所长青柳秀世预测说,现在中国正在谋求年轻化,这对日中经济交流将产生良好的影响。据认为,由于技术干部负责对外谈判,因此,日中之间的距离将进一步缩小。
开始在中国北部湾开发石油的出光兴产公司顾问出光计助说:“基础不同的人突然结合在一起是困难的。最好首先通过合作加以了解,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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