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中报》文章:《台湾采购荷兰潜艇事件前因后果》(上)
说台湾耗费相当子原值三倍以上的十亿美元,向荷兰购买两艘潜艇,结果被荷兰公司“存心讹诈”,使台湾赔了夫人又折兵
【纽约《中报》一月五日文章】题:台湾采购荷兰潜艇事件的前因后果(作者:余心寒)
绵延三年之久的“台湾采购荷兰潜水艇事件”,终于在闹剧频传中接近落幕了。曲将终,人未散,留下了一屁股“呆帐”,却无法保证交货。国民党当初意气飞扬,而今竟然“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非始料所及。
三年多前,国府向荷兰洽购两艘潜艇,事情的进展原极顺利,荷兰政府在八○年十一月就给承造的RSV造船公司发出许可。此举一方面在拯救该公司濒于破产的命运,二方面台湾答应了另一笔购买武器及大型设备的附带条件,也使经济日趋萧条的荷兰无法不怦然心动。
但这件事经过国府大肆宣传,却激怒了中共。北京指摘荷兰干涉内政,违反一九七二年中荷建交公报原则,并威胁将召回大使及来取其他报复措施。翌年初。荷兰国会进行辩论,最后于二月三日表决推翻前议。
交易取消后,国府羞刀难入鞘,又增列了一些条件。二月二十日,荷兰内阁决定仍售潜艇。中共立即宣布与荷兰降低外交关系。然而,国府的外交胜利实在是惨胜,完全谈不上外交,只能说是一次耗费民脂民膏的花钱竞赛。这留下极大后遗症:
一、根据八一年一月号台湾《大时代》杂志报道,有关潜艇交易的款项只有三亿美元,加上零件及各种装备也不过五亿,但国府合约却载明了十亿。这表示至少有五亿是附带条件。
二、荷兰国会在第三次表决中赞成出售潜艇,条件包括国府补偿中荷断交的损失,亦即为荷兰解决中共撤约后骤增的失业问题。这一负担极重,但国府别无他法,只能硬着头皮接受。
三、台湾原有赴美农业采购团,属于政策性采购。为了潜艇交易,又多出了赴荷农业采购团,八一年第一次采购量即达九千万美元。对于农业过剩的台湾来说,这无异摧残本地农业。
四、两艘旧式潜艇并无战略价值,RSV公司即因生产设备落伍而濒于倒闭,而且中共已有同型潜艇百艘以上。因此,台湾聚资十亿购买两艘毫无军事作用的潜艇,目的是借此突破美国及西方国家禁售攻击性武器给台湾的限制。为了一个象征性意义而耗费相当于原值三倍以上的代价,全世界大概除了国府以外,没有人会作这种投资。承造不久,RSV公司即以财力不继为由屡次停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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