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政府管理企业的措施(之四)
匈牙利有近一千五百家大小工业企业。据经济学家分析,其中三分之一企业经营较好,利润率较高,三分之一企业收支基本平衡,另三分之一的企业很不景气、亏损赔本。
政府对亏损企业的处理既坚决又慎重。首先是认真分析企业亏损的原因,哪些是企业主观经营不良因素?哪些是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客观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实事求是的解决办法。
凡是企业亏损是因为企业生产的产品已经过时、不为社会所欢迎造成的,则国家让企业出售部分财产来弥补由亏损造成的损失,如亏损企业的厂房、设备、甚至部分机器。而把出售生产资料换来的资金用来改造产品结构,更换产品品种,以尽量适应社会的需要。
如果亏损企业的产品结构是社会和国家迫切需要的,而企业亏损的原因主要是领导能力所致,那未,国家要对企业领导的情况作具体分析后进行妥善处理:经过多方考察和了解,证明领导人的政治、业务和管理水平确实无法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需要,则坚决撤换。如果领导人虽有不少毛病,但基本还能胜任工作,而本人也有要改变企业经营面貌的愿望,国家则给予一定改进的机会。具体做法是:企业领导人同领导该企业职能部的负责人签订合同。企业领导人在合同中保证企业扭亏为盈的期限、方法和步骤。合同也规定了合同实现与否给企业领导人奖励和处罚的具体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一般都给企业以支持,如银行允许企业延期归还贷款,适当提高企业产品价格,等等。但是,国家不准这类企业进行自筹资金的投资,不准增加工人以及必须用储备基金弥补亏损。
凡是亏损企业不仅产品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将被淘汰,而且企业领导也无力使企业经营下去,国家有权勒令其关闭。企业只能借变卖财产抵偿国家债务。如果债务与资产相比超过部分由国家承担,如果资产超过债务部分则归国家。关闭企业的职工可以自谋出路找职业,也可由国家负责介绍工作。在没有到新单位工作之前,国家保证给职工一定的收入,以维持日常生活。据统计,目前这类职工约达五万人。
然而,不管哪种类型亏损企业,负责人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和领导责任,不仅要扣发当年奖金,而第二年主要领导人也只能拿到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中层领导只能拿到百分之八十。两年之内如果企业仍不能转亏为盈,企业主要负责人就要被撤职。这种制度有力地鞭策领导人员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企业管理中去,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陈学燕)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