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杀人从严惩处
【法新社巴马科7月27日电】法律界有关人士今天说,一个拒绝现代生活方式的邪教的三名成员因杀害一名法官被巴马科法庭判处死刑。
1998年8月,“赤足教”的几名成员在法官的家乡焦拉村用剑、大砍刀和棍子对他进行袭击,然后将他杀害。他们去焦拉村是为该教一位入狱成员的死“讨个说法”。在随后发生的冲突中,该教至少有五名成员被村民所杀。
在前天的宣判过程中,头戴白色头巾的邪教首领易卜拉欣·哈利勒·卡努特手持经书和一只水瓶。他与另外两名教徒表示,对于法官的死他们感到很后悔。  
“赤足教”为人所知已差不多有十年了,在首都北部的塞古地区最为活跃。其成员过着类似隐士的生活,赤足走路,拒绝使用现代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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