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经济更应注意安全生产
【香港《亚洲周刊》7月17日一期文章】题:经济发展不能以生命为代价
今年入夏以来,中国大陆安全事故屡屡出现。特别是6月下旬以来,四川的特大沉船事件死亡人数逾百;广东江门一家烟花厂大爆炸死亡30多人;接着广西柳州一辆公共汽车从大桥冲进江里,至少78人丧生;此后甘肃一个金矿失火,17个工人窒息而死;7月9日,北京首钢电力厂汽机车间发生爆崩,6人死亡。
中国大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反映了有关部门和经营者只重生产不重安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了对生命的保护和尊重,简直就是“要钱不要命”。更深层的问题则是法治不彰,官僚体系能力太弱,贪渎枉法,凡事得过且过,或是贪图短期利益,不惜走捷径,妄顾安全标准。事后调查显示,江门烟花厂和柳州公共交通公司的负责人都不把安全生产当回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形同虚设。这些企业的上级部门也不能推卸责任。江门的烟花厂违反了有关企业不准“三合一”(厂区、仓库和宿舍都在同一个地方)的规定。上级今年4月已下令该厂搬迁,但是命令没有执行,更没有人追查为什么没有搬迁,以致酿成这一悲剧。此外,一些主管部门还轻视生命,像柳州公共交通公司就已经几年没有为属下的公共汽车购买保险,结果这次闯了大祸后,才知道公司没有保险金。
中国近20年的经济迅速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一直是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行业。但一些境外商人也忽视安全生产。近年频频发生火灾的工厂,不少是台商港商或外商经营的。这些商人应体认到,大陆的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不等于人的生命就不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中国人口众多,既是优势,也为当局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经济发展是为了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但不能以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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