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统一工人党干部政策的基本原则
【波兰《问题与资料》八三年第四十三期文童】题:波兰统一工人党干部政策的基本原则
党的干部政策是党行使对国家领导权的重要因素之一。深入地了解干部的思想品德、职业才能和志向,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选拔和合理使用干部,为干部不断地提高工作能力提供条件,是党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拔干部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凡符合干部提拔标准并能胜任工作者均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不能胜任工作和道德败坏者,应立即撤销他们的职务。
领导干部对于他们所负责的机关和企业能否正确发挥职能负有重大责任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劳动组织和劳动气氛的形成以及生产—经营结果起重要影响。因此,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必须具有严格的纪律性。贯彻党的各项政策的顽强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精神。提拔领导干部的具体标准是:(一)在思想道德品质上,应完全赞成社会主义的制度原则,老老实实,谦虚、有涵养守本分,踏踏实实地完成任务,言行要一致;(二)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经验,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有经过实际工作成果证明的、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经验的才干;(三)有组织和领导才能,特别要有为使大家齐心协力完成任务创造良好气氛的能力;有决心和勇气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的顽强不懈的精神和工作责任感;(四)有建立人与人之间公正关系的能力,遵守社会主义的公正原则,把解决公民的日常问题和困难时刻放在心上。
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经济部门、社会组织和自治机构均应按照选拔领导干部公开化的原则,在优秀的专业人员中,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有才干的组织者当中,选拔一批作为各级领导职务的后备干部。后备干部队伍人数要灵活。通过每次考核干部均可增加或减少。挑选后备干部首先应在社会政治活动中表现积极的青年中,特别是青年组织中进行。要重视培养后备干部,让他们去完成有利于他们全面发展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任务,实事求是地评价他们的品德和工作。
为最大限度发挥干部的才能和经验,反对墨守成规,必须有计划地在党政机关之间、在与研科生产部门之间、在思想教育各部门之间交流和调动干部。在调动过程中,注意提拔有能力、有思想、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并分配他们去担任适应的领导工作;要为多年来积极工作,但因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原因不能完成任务的干部,在各种劳动集体、顾问和咨询机构中提供运用他们的知识和经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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